
关于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谷物产品》等十五项团体标准、行业标准发布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《“十四五”食品工业发展规划》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政策要求,健全食品及相关提取物质量标准体系,规范功能性食品、食用农产品及植物提取物的技术要求、生产工艺及安全管控,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健康权益,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,经相关主管部门及标准化技术组织审定通过,现批准发布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谷物产品》《食用槟榔》《益生菌粉》《猴头菇粉提取物》《火绒草提取物》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芽苗菜制品》《食用槟榔加工卫生规范》《活性益生菌冻干粉》《香菇多糖提取物》《雪莲培养物及其制品》《叶黄素酯富集的杂粮食品》《食用槟榔质量安全要求》《双歧杆菌活菌制剂》《蛹虫草粉及其提取物》《铁皮石斛茎提取物》十五项团体标准、行业标准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标准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 | 标准编号 | 标准性质 | 标准类别 | 发布日期 | 实施日期 |
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谷物产品》 | T/CFAA 001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4280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食品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食用槟榔》 | T/CFAA 002-2025(团体标准)、SB/T 10648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食用农产品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益生菌粉》 | T/CFAA 003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1743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食品配料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猴头菇粉提取物》 | T/CFAA 004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3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植物提取物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火绒草提取物》 | T/CFAA 005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4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植物提取物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芽苗菜制品》 | T/CFAA 006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4281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食品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食用槟榔加工卫生规范》 | T/CFAA 007-2025(团体标准)、SB/T 10649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食品加工卫生规范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活性益生菌冻干粉》 | T/CFAA 008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1744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食品配料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香菇多糖提取物》 | T/CFAA 009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5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植物提取物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雪莲培养物及其制品》 | T/CFAA 010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6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生物培养物及制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叶黄素酯富集的杂粮食品》 | T/CFAA 011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4282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食品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食用槟榔质量安全要求》 | T/CFAA 012-2025(团体标准)、SB/T 10650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双歧杆菌活菌制剂》 | T/CFAA 013-2025(团体标准)、GB/T 41745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功能性微生物制剂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蛹虫草粉及其提取物》 | T/CFAA 014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7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真菌及其提取物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《铁皮石斛茎提取物》 | T/CFAA 015-2025(团体标准)、QB/T 5638-2025(行业标准) | 推荐性 | 药用植物提取物产品标准 | 2025年2月10日 | 2025年8月10日 |
二、标准核心内容概述
本系列标准均参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编制,引用GB 14881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、GB 276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、GB 4789系列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》、GB 276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等相关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,核心内容如下:
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谷物产品》:规定了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谷物产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GABA含量≥150mg/100g,水分≤14.0%,灰分≤4.0%,符合GB 2762、GB 2763等污染物及农药残留限量要求,适用于以谷物为原料经富集工艺制成的食品。
《食用槟榔》:规定了食用槟榔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要求。核心技术要求:总生物碱含量≤3.0g/kg,槟榔碱含量≤1.0g/kg,重金属铅≤1.0mg/kg,菌落总数≤100CFU/g,适用于以槟榔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用槟榔产品。
《益生菌粉》:规定了益生菌粉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贮存要求。核心技术要求:活菌数≥1.0×10⁹ CFU/g(保质期内),水分≤6.0%,酸度(以乳酸计)≤0.5g/100g,大肠菌群、沙门氏菌不得检出,适用于以益生菌为主要成分的食品配料。
《猴头菇粉提取物》:规定了猴头菇粉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粗多糖含量≥20.0%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重金属砷≤0.5mg/kg,适用于以猴头菇为原料经提取、干燥制成的粉末状提取物。
《火绒草提取物》:规定了火绒草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。核心技术要求:总黄酮含量≥0.8%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铅≤1.0mg/kg,适用于以火绒草为原料经提取制成的提取物产品。
《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芽苗菜制品》:规定了γ-氨基丁酸(GABA)富集的芽苗菜制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GABA含量≥200mg/100g,水分≤85.0%,亚硝酸盐≤2.0mg/kg,符合微生物限量要求,适用于以芽苗菜为原料经富集工艺制成的制品。
《食用槟榔加工卫生规范》:规定了食用槟榔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、设施设备要求、人员卫生要求、检验要求及追溯要求。核心技术要求:加工车间空气洁净度≥10万级,生产设备应符合GB 4806要求,加工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,建立从原料到成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。
《活性益生菌冻干粉》:规定了活性益生菌冻干粉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贮存运输。核心技术要求:活菌数≥1.0×10¹⁰ CFU/g(保质期内),水分≤3.0%,冷冻干燥存活率≥80%,不得检出致病菌,适用于高活性益生菌食品配料。
《香菇多糖提取物》:规定了香菇多糖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香菇多糖含量≥30.0%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重金属汞≤0.1mg/kg,适用于以香菇为原料经提取制成的提取物。
《雪莲培养物及其制品》:规定了雪莲培养物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总黄酮含量≥1.5%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铅≤0.5mg/kg,适用于雪莲培养物及以其为原料制成的食品制品。
《叶黄素酯富集的杂粮食品》:规定了叶黄素酯富集的杂粮食品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。核心技术要求:叶黄素酯含量≥0.5g/kg,水分≤14.0%,灰分≤4.5%,符合污染物限量要求,适用于以杂粮为原料经富集叶黄素酯制成的食品。
《食用槟榔质量安全要求》:规定了食用槟榔的质量安全指标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不合格产品处理要求。核心技术要求:B₁≤5.0μg/kg,二氧化硫残留量≤50mg/kg,微生物限量符合GB 14881要求,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。
《双歧杆菌活菌制剂》:规定了双歧杆菌活菌制剂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贮存要求。核心技术要求:双歧杆菌活菌数≥1.0×10⁹ CFU/g(保质期内),水分≤6.0%,pH值3.5-5.5,不得检出大肠杆菌,适用于双歧杆菌功能性食品配料。
《蛹虫草粉及其提取物》:规定了蛹虫草粉及其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虫草酸含量≥5.0%(粉)/10.0%(提取物)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重金属铅≤1.0mg/kg,适用于蛹虫草粉及以其为原料制成的提取物。
《铁皮石斛茎提取物》:规定了铁皮石斛茎提取物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贮存。核心技术要求:石斛多糖含量≥25.0%,水分≤8.0%,灰分≤5.0%,砷≤0.5mg/kg,适用于以铁皮石斛茎为原料经提取制成的提取物。
三、实施安排及相关说明
实施日期:本系列十五项标准自2025年8月10日起正式实施。本系列标准的落地实施,将有效填补功能性食品、食用槟榔及植物提取物领域的标准空白,统一产品技术要求、安全指标及生产规范,提升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与安全性,强化食品产业全链条质量管控,引领行业向标准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,助力构建食品质量安全管控体系,推动食品工业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。同时,鼓励相关食品生产企业、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起草工作,参与标准研制可有效提升自身行业话语权与品牌影响力,将企业技术优势、生产经验转化为行业标准优势,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消费者信任度,助力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,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。
四、标准获取方式
可通过中国标准出版社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及发布单位下载电子版标准文本,或联系发布单位购买纸质版标准。
特此公告。
发布单位:中国协会、全国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
2025年2月10日
中检科公司作为央企下属重点实验室,深耕食品质量管控、食品理化及微生物检测标准化领域多年,具备全链条技术服务能力,业务范围全面覆盖标准制定、食品及提取物成分检验检测、食品生产企业合规性评估、检测技术培训及食品品质认证评价与证书颁发等核心板块。在标准制定方面,公司拥有专业的标准化技术团队,曾深度参与多项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及植物提取物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研制工作,具备丰富的跨领域标准体系构建经验;在质量评估与检测领域,公司配备先进的高效液相色谱仪、微生物检测系统等精密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,已获得CMA、CNAS等多项quanwei资质认可,可针对各类食品及提取物开展功能性成分、污染物、微生物等全指标检测,结果符合行业监管要求;在认证评价方面,公司建立了科学完善的食品领域品质认证体系,可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品质、生产企业合规性进行全面评定,提供溯源体系构建及quanwei认证证书颁发服务,助力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。此次十五项标准发布后,中检科公司将持续发挥自身技术优势,为标准的落地实施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与培训指导,推动食品及提取物领域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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